吉 林 工 商 学 院
离岗(退休、离校、调岗)人员资产移交确认单
离岗人姓名 工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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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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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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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前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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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后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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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移交证明 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我单位 同志即将离开本工作岗位,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离岗前已在部门资产管理员监督下完成了其名下资产的移交工作。目前,该同志名下资产已全部交接清楚,特此证明。 附: 同志资产移交详单(吉林工商学院资产内部调配单)。 本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签字: 本单位负责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资产管理处长签字: 资产管理科长签字: 资产管理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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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离岗性质指退休、离校、院内调岗;
2.离岗人员资产移交要求:
1)在校期间借用其它实验室、单位的设备、仪器、资料应全部归还;
2)在校期间购置设备及物品,不论何种经费来源都必须交还原单位;
3)在校期间签定订货合同未执行完的,未完成事项全部移交给具体责任人,并有移交文本材料;
4)在校期间管理的使用说明书、图纸等各种设备资料必须完整移交原单位;
5)借用的相关仪器、设备、材料需归还;
以上各条款如未移交完全,不予办理调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