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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林工商学院报废资产 处置工作方案
2025-03-19 14:46  

2025年吉林工商学院报废资产 处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吉林省教育厅转发财政厅关于《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1188文件精神,按照我校资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对存放在各部门11号库的资产进行清理,对待报废资产统一进行处置,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资产处置的范围

本次只针对存放在各部门11号库的待报废资产进行处置。

二、 待报废资产具备的条件

1.待报废资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处置:一是已达使用年限并且应淘汰无法使用报废的资产;二是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净值”为“0”。折旧未提完,不做报废处置。

2.待报废资产明确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一是办公桌椅必须达到15年,会议桌椅必须达到20年才能可以报废,二是“久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设备信息为系统及软件的设备,并按文件标准达到报废期净值为“0”的资产,可申请报废处置;三是超过10万元以上的报废的固定资产需要各部门、各学院自行组织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填写《超过10万元以上资产处置报废鉴定报告》。

3.此次资产报废请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资产配置情况自行研判对教学审核评估及专业评估是否有影响,影响较大建议不能作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三、 资产处置的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资产处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资产管理处、财务管理处、审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实训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具体负责固定资产处置组织、管理、调度、协调等工作。

四、资产处置的工作程序

1.各学院、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结合“久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体现在本部门资产账目下的,并且存放在本部门11号库的待报废资产,自行进行清查清查后在“久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做报废申请

2.各学院、各部门将清查核实后的待报废资产清单,经与资产管理处核对无误后,填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让等申请表》,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电子版和PDF格式报送到资产管理处。

3.资产管理处汇总待报废资产情况,撰写资产处置请示,提交党委常委会决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对资产报废情况进行公示。

4.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由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书。

5.委托第三机构进行招标拍卖处置。

6.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后,签订合同。

7.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1188文件要求,进行自主处置,残值上缴学校财务管理处,在完成处置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资料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8.依据教育厅、财政厅批复文件等和会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已处置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同步在《高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中做销账处理,确保账实相符。同时,报财务管理处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处理。

五、其他工作和要求

1.资产、财务、审计相关业务部门要全过程参与、监督资产处置工作执行情况,确保处置程序完整、流程规范、账物相符

2.所有淘汰报废的资产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安排处置,各单位、各部门均不得擅自处理。

3.专业设备报废应当委托专业技术鉴定部门或成立专家论证小组出具鉴定意见,

 资产管理处


                               2025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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